当公司经营不善,法人和股东都认为没必要维持下去的时候,就需要申请公司解散。那么解散公司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对相关的内容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如果公司的经营已经发生了问题,就是难以再正常开展业务;如果公司继续存续,会使公司的各个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公司内部的各位股东或董事局之间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双方都不愿意让步或妥协;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营,股东之间对彼此的意见都无法接收因此促成不了合作协议,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营甚至处于停滞的状态。
二、提起诉讼的股东已经使用了所有能用的经济手段,但是通过其他途径还是不能解决公司僵局或欺压行为。
原告已经使用了股东的相关权利去挽回公司的经营,但是任然无法恢复公司运营状态,解决不了公司的问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就可以选择诉讼的手段来提出解散公司。股东向法院提出诉讼的请求时要提交自己无法挽救公司问题有关证明材料。
三、并不是每一个股东都能提起解散公司的请求,提出解散公司的股东必须持有公司全部股东百分之十以上的表决权才可以。
这里要注意的是,提出诉讼的原告可以是一个股东,也可以是数个股东,人数没有明确的限制。但是所有股东合计持股应该持有公司股份的百分之十,这个要求是要以起诉之日为准。
以上就是关于解散公司的条件的一个简单的介绍。
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该公司已经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无法召开正常的股东大会;代表公司的经营管理已经有严重困难的现象;股东在协议表决时人数过少,达不到公司规定的比例;公司董事长之间发生长期的冲突,这几种常见的情形也是可以作为理由起诉解散公司的,法院应予受理。
股东提出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时,被告应为公司,不应该是法人或者针对某个人做被告。还有,股东提出诉讼请求时要明确提出诉讼目的就是要解散公司,这点要通知到其他所有的公司股东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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