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著作权登记证书申请需要哪些手续?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新版正反面复印);
公司申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黑白色复印件一份 加盖公章
事业单位申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黑白色复印件一份 加盖公章
2、源代码3000行(截取软件的开头写入部分和结尾部分各1500行,WORD版本,软件全部源代码不足3000行时,需要全部提供);
3、提供完整用户操作手册或设计文档(WORD电子版不低于30页)
3.1用户手册:需要通过图文结合介绍软件的功能,介绍要全面,截图要完整,(图片版式 环绕方式为“嵌入式”)所有功能都要展开说明。注意 说明书内的软件名称须和申请表中的软件名称保持一致。
3.2设计说明:要写出软件流程及流程图、软件架构及架构图、算法、功能模块关系及关系图、有软件界面的要截取功能模块截图介绍)
软件著作权办理周期:
一般是31-35个工作日就可以出证,加急的话看您的紧迫程度,3-30个工作日都可以。
申请软件登记或者办理其他事项,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二)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三)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四)登记证书费;
(五)封存保管费;
(六)例外交存费;
(七)查询费;
(八)撤销登记申请费;
(九)其他需交纳的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版权局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动撤回申请或者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第三十条 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也可以直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交纳。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规定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指定的各种期限,第一日不计算在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最后一个月的相应日为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的最后一日为届满日。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信封上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的,除申请人提出证明外,以收到日为递交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邮寄的各种文件,送达地是省会、自治区首府及直辖市的,自文件发出之日满十五日,其他地区满二十一日,推定为收件人收到文件之日。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了本办法规定或者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指定的期限,在障碍消除后三十日内,可以请求顺延期限。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版权局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