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品的创意来源不同。
法人作品的创意须来源于单位,职务作品的创意须来源于作者。一般情况下,单位只提供一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作品的构思和创作等创新活动单位介入的程度不高;而法人作品的作品创意来源应来自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就是一般由单位提出作品的创作目标和具体要求,单位对作品的构思和创作等创新环节会深入干涉并形成明确、完整的意见。
2、作品的责任承担者不同。法人作品的责任由单位承担,职务作品的责任由作者承担。
3、单位在创作过程中发生的作用不同。
法人作品,是由法人主持、组织的。一般情况下单位是会全程关注甚至介入的;单位要在实施过程中发挥主持者和组织者的角色,并代表单位的意志进行创作。而职务作品,单位一般只提供物质技术条件,对作品的进度、如何进行等过程和细节往往不予关注过多;作者自由创作的空间比较大。
4、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程度不同。
法人作品,单位享有全部的著作权权利。而职务作品,作者的著作权受到限制,即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且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著作权属于作者的职务作品。对于职务作品著作权属于单位,职务作品认定的要件:
1、作者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为完成工作任务创作;
3、作品创意来源于作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一个作品在完成之后,首先要确定是职务作品还是法人作品,此后才可以继续的确定作品的归属者。通常情况下,著作权法人作品自完成时起所有权就属于单位,职务作品还需要先交给专业的部门,先确定该作品的类别,若是普通职务作品,职员个人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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