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三、著作权保护的期限
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②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自作品首次发表时起算,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③影视录像作品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予保护。
④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该50年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
⑤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仍适用著作权的一般规定。
⑥录音录像制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⑦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对于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情况,是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涉及到有关事项的处理上,是可以按照规定的著作权处理事项来进行合法的办理,如果涉及到造成了严重地侵权事项,那么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延伸阅读:
著作权法的的合理使用包括哪些情况?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哪些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归属有哪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