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转让计算机著作权规定是什么?
个人转让计算机著作权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是可以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进行转让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能转让,权利转让合同应该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著作权人有哪些权利?
第一:发表权。
第二:署名权。
第三:修改权。
第四:保护作品完整权。
第五:复制权。
第六:发行权。
第七:出租权。
第八:展览权。
第九:表演权。
第十:放映权。
第十一:广播权。
第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
第十三:摄制权。
第十四:改编权。
第十五种是翻译权。
第十六汇编权。
第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四、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进行转让的时候,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关于这个问题来进行协商的,然后才能够进一步的签订书面的合同,在这里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如果是涉及到软件著作权转让,只有关于财产方面的一些权利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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