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官司一般打多久才可以维权
1、检索分析
(1)专利权稳定性的初步检索分析
2、调查取证
(1)侵权厂家基本情况
(2)被控侵权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3、准备证据材料,起草法律文书
4、选择管辖法院立案起诉
可根据情况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
(一)研透专利技术
专利诉讼技术性很强,研究分析并吃透专利技术及与其相关的背景技术是非常重要的。专利诉讼要求律师不仅懂得法律条文及有关规定,更重要的是要求律师必须理解专利技术。不懂法律打不好官司,不懂专利技术同样胜任不了专利诉讼。
单从法律条文上是不能解决专利诉讼的有关问题的,特别是在认定某一技术是否构成侵权、是否属于公知技术、是否属于显而易见的技术等等,都需要相当的技术知识。不钻研专利技术是很难胜任专利诉讼的,因而研透专利技术是专利侵权诉讼成功的前提。
(二)固定侵权证据
对于原告专利权人一方的律师,最重要的是要收集侵权的证据。购买到侵权产品固然重要,但有些侵权产品本身就是假冒他人的产品,上面所写的生产厂家并不一定是真正的侵权厂家。
因此,最好直接到生产厂家购买涉嫌侵权的产品,并采取公证取证(必要时进行隐蔽取证),或者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行使其他职责时,顺便获取侵权证据。获得侵权与侵权数额的证据是原告取胜的关键。
(三)巧用诉前禁令
《专利法》第61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几乎所有的专利权人都非常关心诉前禁令的问题,因为诉前禁令的效力非常强,几乎所有的专利权人都希望通过诉前禁令的方式使侵权人诉前停止侵权行为。
要申请诉前禁令,必须具备两个条件:首先,侵权的证据必须是确凿的、清楚的,关于侵权的判定也必须是明显的和有说服力的;其次,要有证据证明。如果不采取诉前禁令,会有无法弥补的损失,多数案件难以满足后一条件。
(四)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根据笔者的实践,不建议当事人在诉讼中把损害赔偿要求提得过高。
《专利法》第60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不太好打。原因有如下几点:
专利侵权需要把侵权产品和被侵权专利进行详细的技术比对,以确定到底是否侵权。
主要做的就是提取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看是否落入到被侵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中去。需要专业人事才能完成。
且有些情况下,被告会直接向专利复审委提出被侵权专利的无效请求。这样一来二去,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都消耗巨大。
2:专利侵权认定后,侵权的不法所得数额难以估计,且赔偿标准较低。
即使认定了侵权成立,后面进行侵权索赔的时候,被告的侵权不法所得,难以计算。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
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中小型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大多数赔偿额度都较低。这和中小型公司的IP部门及其制度不健全以及产品的含金量有关。
最后:虽然目前国内的侵权案件,维权较难,但是和以往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各地的知识产权法院纷纷成立,近年来审理的高关注度案件也越来越多,公平性也越发的得到认可。
最后,在使用让人的专利的时候,一定要向专利权的所有人进行协商,签订相关的合同,并且支付专利使用费。如果是当事人无意间冒犯到他人的专利权时一定要有能够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据。
延伸阅读:
如何避免专利纠纷
哪些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未经许可...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是多久
新旧专利法对比修改的内容
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
专利转让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把此类合同纠纷作为专利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