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的。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申请续展注册商标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应提交: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复印件——申请人提供
(3)公司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二、申请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规费
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商标的持有人应在商标使用期满前,对自身的相应商标办理续展。续展时,还可以委托相应的商标代理公司。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按照商标代理公司的规定,办理这类商标的续展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自身的商标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