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商标,往往会受到更多人的青睐,于是,有些人就会找商标权利人签订许可合同,允许其使用这个商标。不过,一个通过法律途径注册成功的商标,那么在有人想要得到许可的话,也需要办理商标使用许可。
在实践中,你要办理商标使用许,就得办好以下两件事: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你的注册商标。
因为是合同,所以你的合同需要满足合同有效的条件,要是因为合同任何一方导致无效的话,那就需要承担责任的。
你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你就要将你的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如果商标使用许可没有及时去备案的,就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你许可他人使用你的商标,但是没去办理备案,那么接下来你再去许可另外的人的话,那么先前的被许可人就不能以这个要求后面的许可人承担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赔偿。
不过,在办理商标再许可的时候,就要提交其与原许可人签订的含有允许其许可第三方使用内容的合同原件或者由原许可人出具相应的授权书。
上述合同或授权书已在商标局备案的,许可人办理新的再许可备案时,仍应提交上述合同副本或授权书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属于多重再许可的,许可人办理再许可备案时,应提交该商标从第一次许可使用到本次许可使用的合同副本、授权书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最后,在实际中,商标再许可的办理较为复杂,如果说你对其中要走的流程和所需要带的材料有什么疑问的,那么建议可以询问商标有关部门或是专业律师,先咨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