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冒充别人的商标判多久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②尽管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或已取得国家商标局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但在未取得《商标注册证》之前的使用中就加注了“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
③商标注册人超出了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的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商标?;
④注册商标因未办理商标续展注册手续而被注销后,或注册商标被撤销后,仍继续使用并加注“注册商标”字样或标注注册标记;
⑤注册商标使用时改变了核定的商标标志,使用的商标标志与《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商标标志相比较存在明显视觉差异,使用的商标标志与核定的商标标志,已不属近似商标,这种使用状况下标注注册标记?等等。
⑥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组合使用时仅使用一个○R标记,使他人误认为是一个注册商标的,以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组合使用时改变了核定的商标标志,并标注注册商标的?标记,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综合上面所说的,冒充他人的商标就是属于侵犯了他人的权利,这种行为不仅会承担法律的处罚,而且还要给出相应的赔偿;但对于赔偿的标准就会按当时案件的大小来进行判决,所以,他人的商标是不可以使用的,除非是慎得当事人的同意,不然就会为此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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