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登记申请指南就是关于软件产品登记申请的一些事项的规定,了解软件产品登记申请指南可以帮助权利人尽快的完成软件产品登记。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都不会完整的了解软件产品登记申请指南的规定,下面,律图小编为您解答有关内容。
1)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指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2)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软件著作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5)、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
6)、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开发合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省部级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获奖证书等)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双软认定的受理与通过
经信息产业部授权的各省市软件行业协会(信息产业厅协助)作为双软认定的受理和认定机构,对本省市双软申请有权进行受理和认定,并经税务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后在省市内发布双软公告,同时报信息产业部在全国进行公告和备案。
关于进口产品
进口软件产品是指在我国境外开发,以各种形式在我国生产、经营的软件产品。
进口软件产品本地化是指对进口软件进行加工,使之满足特定市场上的用户对语言和功能的特殊要求。可能涉及文字的翻译、用户界面布局调整、本地特性开发、联机文档和印刷手册的制作,以及保证本地化版本能正常工作的软件质量保证活动。
进口产品的登记办理
全国进口软件产品(含进口软件本地化产品)的登记申请,统一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受理,最终经信息产业部审查批准后,核发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由信息产业部审核备案。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软件产品样品;
4)该软件产品著权人授权在中国经营的证明材料;
5)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结果,或信息产业部认可的其他测试材料;
6)软件产品符合国家软件进口政策和规定的证明等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希望您在阅读完本文后对软件产品登记申请有详细的了解。软件产品登记很多内容都是专业性比较强的,一般情况只有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才能正确的解答或者处理,如果您需要咨询软件产品登记相关内容的,可以咨询律图网站获得解答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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