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休息日或者孩子放假时会选择领着孩子去逛商城,在逛商场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家长的疏忽或者商场的一些原因等导致孩子受伤,孩子在商场受伤,商场有没有责任,哪些情况才是商场的责任以及在确定责任之后的伤情鉴定问题由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一、孩子在商场受伤之后的责任归属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伤害鉴定程序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
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
5、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
三、损伤程度评定
损伤程度评定是指法医鉴定人对因故意伤害或意外伤害致人机体损伤及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全面分析,并依据有关标准,评定其损伤的严重程度。损伤程度评定在涉及人身伤害、交通肇事中的处理及审判中起着关键作用。
1、委托鉴定要求
被鉴定人应当持有司法鉴定委托书,携带与损伤有关的病历材料(包括门诊病历手册、住院病历、各项化验单、病情证明、出院证等),放射学影像资料(X线片、CT片、核磁共振片等)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被鉴定人本人应到场,需要出诊的另外联系。
2、损伤程度分级
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是重伤、轻伤、轻微伤。
损伤程度评定参照的标准:
(1)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签发并于1990年3月29日起实施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签发并于1990年4月2日起试行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3)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人体轻伤分级鉴定标准》。
3、伤残等级评定
伤残等级鉴定是对因人身伤害、交通事故、工伤等造成身体残疾的等级进行评定。
评定参照标准:
(1)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2)劳动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3)省高级人民法院《人身伤害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孩子在商场受伤,商场有没有责任是根据不同情况而定的,当公共场所管理人或群众性活动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责任,当因为第三人导致受伤的由第三人来承担责任。孩子在受伤之后要按照提出鉴定申请、缴纳鉴定费、受理立案、作出鉴定结论、书面通知鉴定结论这五个流程来进行伤害鉴定,孩子受伤对家长也是一种伤害,我们在平时要注意看好孩子以免孩子受到伤害,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铁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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