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了怎么办?
本着人身不容侵犯的原则,行为人要对自已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承担。所以,可以先找学校,如学校不管就报警,让警察来管。一方面,如果打人者年满14周岁,警察就会管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二、孩子在学校打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16周岁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14至16岁承担部分罪名的刑事责任。16岁以上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属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打架斗殴,则要看具体行为性质:
1、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
3、如果是双方聚众斗殴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双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众斗殴罪”。
孩子被打,家长肯定要到学校评理,找学校调解,如果自己孩子没有责任的,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受伤导致轻伤,还应该叫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孩子之间打架一般不构成法律责任,但是情节严重的,也不排除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