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
人的生命和人身安全是至高无上的。在校园暴力事件中,很可能已发生或即将发生学生的人身伤害,甚至危及学生的生命。因此,对校园暴力的处理,应该首先考虑立即停止暴力的实施,查验是否有学生受到伤害,并考虑立即抢救受伤者,然后再考虑对暴力事件本身的处理。
2、即时性原则
应该做事到到达暴力现场的即时性;对正在实施的暴力事件制止的即时性;对暴力事件信息沟通的即时性;对暴力事件处理的即时性。
3、综合各方力量处理的原则
对暴力事件处理,应该运用学校集体的力量解决,最忌相互推诿、相互指责、分崩离析、做旁观状;特别严重的暴力事件应该争取地方公安、政府、家长、邻校的力量解决。
4、跳出冲突情景处理的原则
应该立即驱散暴力事件的现场,将施暴和受暴双方带回学校处理,切忌在情绪激动、场面混乱的暴力现场处理问题;尽量让施暴和受暴双方情绪稳定后再作处理;教育工作者也要跳出冲突情景,充分了解事实真相后,再冷静、理性处理问题。
5、多方沟通的原则
在第一现场的教育工作者,应该将暴力事件的信息向学校保卫处(学校保安)、向学生工作处(政教处)、学校领导汇报;学校应该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对于事态严重的暴力事件,学校应该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派出所汇报;对于已经产生社会影响的暴力事件,学校应该及时和新闻单位沟通,避而不见、推诿责任、掩盖事实只会引起新闻单位对事件的进一步深挖和谣言四起;对事件的调查、处理,学校可以通过对当事人比较熟悉的人、关系好的人、有权威的人、当事人比较敬畏的人,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安定他们的情绪,了解事件的真相,使双方明辩是否、明确责任。
暴力行为无疑是要被追究的,发生在校园的暴力行为与其他一般的暴力行为不同点在于除了暴力事件直接关联人要负责以外校方也要负责。
1、根据伤害结果援引法律,一般的打架斗殴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主要由公安机关处理;如果被害人伤情达到轻伤级别,直接触犯《刑法》,公安局立案,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