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朋友在幼儿园受伤怎么处理?
1、小朋友在幼儿园受伤的处理方式为直接向幼儿园提出赔偿请求,幼儿园若是可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以不赔偿。
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1、小孩子在幼儿园打架伤人,由施暴者监护人家长承担侵权民事法律责任,幼儿园疏于管理有过错者,承担补充责任。
这种两个孩子之间的斗殴,一般是不区分伤情严重程度,采取每个人同等责任的划分方法,因为毕竟是在校的孩子,分清主次责任是很困难的。
2、幼儿园的小朋友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家长将其交到幼儿园上学,幼儿园有监护责任。其在幼儿园打架致伤,幼儿园在管理方面是失职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小朋友的家长作为监护人,对自己的孩子有教育管理的责任,因其教育不到位,致使其在幼儿园打架致伤,也应当承担次要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3、若幼儿园的教师殴打儿童的,是属于侵害儿童权益的行为,儿童的家长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学生受伤事件发生之后,若是幼儿园等的教育机构,并不能证明自己并不存在过错,那么就需要承担支付民事赔偿金等的责任。具体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支付治疗伤情的医疗费、合理的护理费等的费用。具体需要赔多少钱,可以由学校与学生、学生家长协商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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