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现代住宅区都建的非常高,一座挨着一座,所以就会造成很多安全问题。就比如小编今天要说的高空坠物的安全问题。因为住的居民多了,有些人缺乏道德素养,就直接在高楼坠物。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的影响。那么楼下防止高空坠物措施有哪些?
一、楼下防止高空坠物的安全防范措施:
防止高空坠物的安全防范措施:
(1)设立高层建筑户外附属设备安装标准。
(2)加强高层建筑玻璃幕墙以及门窗玻璃的安全防护规范措施。
(3)在高层建筑最底层的四周,增加预防高空物体坠落的外延结构,或增加每一栋高层建筑的底层四周防坠落物体的金属结构设施。
(4)将用于户外附属设施固定的金属防腐材料纳入高层住宅设计规范。
(5)增加空调外挂主机的预留外延建筑结构平台或体外凹式墙体空间。
(6)设立高层建筑地面的墙体四周外延防护栏,建筑墙体与外延防护栏的安全距离标准为3米。
(7)在可能的情况下,统一实施中央空调制冷采暖系统。
(8)设立城区高层建筑物体坠落安全防范巡查机构,制定高空物体坠落安全防范条例。
(9)城市居民社区委员会实施高层建筑物体坠落安全防范责任制度,健全施工企业档案登记工作。
二、高空坠物砸死人赔偿
1、认定。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是指人工建造的附着于土地的永久性或临时性的设施,如房屋、桥梁、码头、堤坝、隧道、涵洞、埋设的管道、路标、电线杆、广告牌、脚手架、缆车、索道、护路林木,等等。
倒塌、脱落、坠落是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毁坏的常见危险。除此之外,凡是上述设施本身损坏而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均应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
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够证明建筑或者其他设施的塌落花流水是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的,其承担民事责任后有权向设计人或施工人追偿。
2、赔偿
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与所有人或管理人协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楼下防止高空坠物措施小编已经给大家整理好了。首先这个措施还是要在自己的住宅地加强材料的固定等,将自己住宅区周围的防护措施做好。小区加强对于高空坠物行为的巡逻管理,防止悲剧的发生。高空坠物造成的后果还是很严重的,所以人们在路上行走的时候也要小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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