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高空坠物处理要点的归责原则是怎么样的?

一、高空坠物处理要点的归责原则是怎么样的?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

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时候才承担补偿责任。他们可以通过积极地寻找线索发现加害人,或者用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不在现场或坠落物与自身无关而免予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以“乃是在于对不幸损害之合理分配”为基本思想的。

因此,由上可以看出,如果高空坠物伤人,应该是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二、高空坠物的责任如何确定?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高空坠物是由高处抛下物体而导致他人的身体受到伤害,这种行为侵权人是会承担所有的责任,一般在推定责任时都会按无过错的原则来进行判决,只能有合法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任何的过错,那么才不会承担起任何的责任。

延伸阅读:

高空坠物责任险范围

高空坠物砸伤路人怎么办?

幼儿园高空坠物制度是怎样的?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高空  高空词条  要点  要点词条  怎么样  怎么样词条  原则  原则词条  处理  处理词条  
高空坠物

 高空抛物打架构成什么罪?

一、高空抛物打架构成什么罪?《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关于高空抛物有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中明确表明了如果是故意高空抛物,就是需要被定罪的,如果高...(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