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民法的法律法规,其中对于人格权予以了明确的规定。从法律意义上讲,人格主要是指可以当做权利义务主体的独立的资格。而其所构成的人格权,就是指法律上的权利主体可以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尊严,而必须具有的一种人身权利,它是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名誉权,是属于诸多人格权中的一种权利。下面我们就来具体分析一下,在我国法律上,名誉权有哪些基本特征、构成要件及侵权责任、法律保护等。
首先,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名誉权的法律概念到底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的第一百零一条法律规定显示,公民、法人是拥有名誉权的。我国公民的人格尊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绝对严禁采用侮辱、诽谤等这些形式去破坏公民或者法人的名誉。那么什么是名誉呢?其定义顾名思义,我们从字义上去理解,主要是指公民或者法人的名望、声誉。换句话说,就是一个公民或者一个法人的一些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现实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而法律意义上的名誉权,就主要指公民或者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拥有的一些社会评价,这就是自己的名誉,而对于自己的名誉是依法享有他人不可侵犯的权利的。
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的名誉,会直接关系到他个人或者集体的人格尊严的。在法律意义上,名誉权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甚至是从事一些社会活动的基本条件之一。而我们所谓的法人的名誉权,更是代表了一种社会的信誉,这种社会信誉是相关法人在很长的时间中,所从事的各个活动里面渐渐的形成发展的,尤其是企业法人的名誉,更是直接关系到了社会对该企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表现的一个总的评价。因此,可以见得,名誉权不管是对于企业法人,还是对于公民个人而言,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所以,除了我国宪法、刑法和一些行政法规对名誉权利的保护非常的重视之外,民法通则对此作出了规定,严禁侵犯公民和法人的相关名誉权,并且对侵犯的行为予以进行一定的惩处。
其次,我们再来看一下法律意义上,名誉侵权的构成形式主要有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
第一种就是侮辱。法律意义上的侮辱主要是指用语言(不论是口头表示的还是书面形式的),或者行动,存在公然的去破坏他人人格,而且有意去毁坏他人名誉的这些行为,我们就称之为侮辱他人了。例如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的用大字报、漫画,或者极其肮脏的一些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第二种就是诽谤了,法律意义上的诽谤主要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比如说故意宣扬他们不好的一些虚假语言,造成不良影响的。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根据我国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对名誉权作出的一些解释和分析了,希望大家对名誉权有所了解,并且积极主动的去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同时也不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