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公民的权利是比较多的,公民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类,人身权利姓名权、名誉权、生命健康权等,公民的合法权利是不容许侵犯的。在实际生活中,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的事例时有发生,而关于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收到侵犯时,大家都知道应当报警,以维护自身权利,那么在生活当中,我们的名誉权受到侵犯时可以报警吗?律图小编就此问题作简单的介绍。
是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涉及相关法律条文如下主要有以下几个。
第一,根据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为人用以下的方式来侵犯公民权利的,情节较轻的会被拘留五日以下,或者会被罚款五百元以下;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会被拘留五日到十日,还可能被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情形有:
1、行为人用写恐吓信或者是用其他的一些方法来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的;
2、以公开的方式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来诽谤他人的;
3、用捏造的事实来诬陷他人,目的是为了让他人受到治安处罚或是刑事处罚;
4、以威胁、侮辱或是打击报复证人的;
5、以发送恐吓、侮辱或淫秽信息等,次数较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行为人有偷窥、偷拍、窃听或是散布他人的隐私的。
第二,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故意捏造并且散布虚构的事实,该事实达到足以贬损他人人格以及破坏他人名誉的程度了的,并且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如果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又或者故意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来损害他人的名誉的,造成了一定影响的,依照规定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行为人果是在主观上存在故意侵犯的,那就构成了诽谤罪,但是如果是过失的话就不构成该罪。
因此,关于侵犯名誉权与诽谤的界限还需读者根据相关法律文献去衡量辨别。在进行侵犯名誉权的认定之时,往往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毕竟每个人的认知是不一样的,因此对同一件事物的认定也有着不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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