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要严格规范商品房用地出让行为。土地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首付款,剩余的最迟一年内结清。
通知指出,各地应按规定及时更新基准地价并向社会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底价应当依据土地估价结果、供地政策和土地市场行情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土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比例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根据通知,出让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土地面积、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套型面积及比例、定金、交地时间及方式、价款缴纳时间及方式、开竣工时间及具体认定标准、违约责任处理。上述条款约定不完备的,不得签订合同,违规签订合同的,必须追究出让人责任。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必须收回土地。
简单来说,就是土地出让保证金为出让价的20%,需要在一个月内缴纳成交额的50%,剩余的需要在一年内结清。
土地使用保证金的意思就是土地在招标过程当中支付的土地保证金,拍卖保证金其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当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竞拍者需要预交一部分的保证金,在拍卖成交之后,保证金冲抵价款,拍卖如果没有成交,保证金也会在三天之内退还给竞买人的。
综上所述,可以明确土地出让保证金即为土地使用保证金,为底价的20%,且在成交后的一个月内需要缴清50%的首付款,剩余的50%需要在一年内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