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劳动合同违约了需要坐牢吗?
一般不构成刑事责任。
1.若只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普通的劳动合同纠纷一般是不至于构成刑事责任的。
2.当然因为诈欺、非法用工、用童工等等因素存在的话就可能会构成刑事责任。
二、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问题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如果出现了法人解散,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民法典》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规定不但明确了用人单位的解散情形,同时对不同解散情形的时间结点也做了明确,例如,单位提前解散的,以“权利机构作出决议解散”的时间为准。
2.另外,《民法典》第七十条还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根据上述规定,在用人单位因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对劳动者的工资、补偿金、社保费等权益进行清算,清算义务人为用人单位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
三、如果合同期内辞职员工要付多少违约金?
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1.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2.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法人解散,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辞职,一般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如果单位曾对劳动者提供专业技术培训,为劳动者缴纳了培训费用,签订了协议,劳动者离职,使得公司出现了损失=,才能赔付违约金,其他情况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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