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著作权侵权举报单位是哪个单位

一、著作权侵权举报单位是哪个单位?

著作权侵权举报单位是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五)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二、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较量争论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我国,著作权登记虽然是自愿的,但是侵权行为损害的公共利益的话,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还是有权介入处理的。事实上,如果著作权侵权行为情节严重,比如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的数额达5万元以上的,侵权人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延伸阅读:

著作权侵权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1、搜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2、证明涉嫌...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赔偿数额如何确...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侵权人...

网络侵权著作权会坐牢吗

网络虽然是一类虚拟的世界,但是现实中也可...

网络著作权侵权该如何处罚

网络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也是属于一种侵权...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著作权侵权举报单位是哪个单位  单位  单位词条  著作权  著作权词条  侵权  侵权词条  举报  举报词条  哪个  哪个词条  
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违约金多少

一、签订劳动合同违约金多少劳动合同中一方违约,要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来赔,例如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一般要赔偿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