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辨别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真伪
解除劳动证明不是原公司单方面开具的,而是要在社保局备案,并加盖备案章,一般有这个备案章就是真的。而且单位可以到社保局查证,社保局会予以配合,在此备案了就是真的,否则就是假的。其实提供假的解除合同证明没有任何意义。
二、赔偿
1、用人单位需支付辞退赔偿金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1] 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 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1]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由此可知,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不存在以上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2、辞退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辞退补偿。
月工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另外,若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标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可能会有劳动者在一家公司并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又去应聘另外一家公司的职位,这时候就存在解除劳动合同为假的,所以公司就需要去证明是否该职工没有和其他公司签订合同,如果是员工这样做,最好不要,因为这些都是在社保局有备案的,一下就知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