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满一个月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吗?
一般在自离之日起就解除了劳动合同。如果造成了损失,要赔偿还要按法律进行赔偿。
所谓的“自离”,应该是指劳动者单方面主动离职,从用人单位同意之日起即解除了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至于劳动者“自离”多久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规定该项期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决定。
自离,即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员工“自离”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其劳动强度大、待遇低,同时又因为工作技术含量低,“他们也不愁找不到工作,现在满大街都是招普工的广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私企老板透露,目前东莞的大部分企业都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员工可以毫无顾忌地“自离”,“其实就算有劳动合同,对员工也没有什么约束力,因为员工的去向可以有很多选择。
二、劳动合同法员工辞职的流程是什么?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如果是当初按照正常的流程离职的,那在离职当天就解除了劳动关系,也不是满一个月才意味着劳动关系的终止。但是,自动离职的话虽然也会解除劳动关系,不过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这样的话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要求自离的员工进行赔偿。所以,奉劝职工一定要按照正常的离职流程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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