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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不少高中生、大学生都会利用空余时间,打工、做些兼职,既能赚取零花钱,又能积累必要的社会经验、为踏入社会做准备。可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讲,雇用这部分未成年工是否踩踏了我国法律规定的禁区呢?下文中,律图网的编辑就来为大家说明下未成年工指什么,不能从事哪些劳动。
一、未成年工简介
未成年工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是劳动法的主体,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而童工是不满16周岁,不能成为劳动法的主体。《劳动法》第15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1994年12月9日 劳部发[1994]498号)
二、未成年工的劳动禁区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未成年工指年龄在16到18岁之间的劳动者,相信大家都已清楚。这个年龄段的劳动者并非不能进入社会从事劳动,而是国家处于安全健康等因素考虑,为其划定了许多劳动禁区。用人单位必须主动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明白哪些工种、工作内容是未成年工不允许进入的,否则一旦被发现,将受到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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