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酷热的夏季来临,又是新的一年毕业季,虽然毕业生很多,工作难求,除了升学的人员,但是仍然有很多学生走向工作的岗位。当我们找到工作之后是需要依法签订入职合同的。小编相信很多初入职场的菜鸟并不知道入职合同年限的相关问题、赶快来看下文长知识吧!
一、入职合同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没有强制规定,一般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入职合同年限的分类
根据《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关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的举例介绍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管理,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级别设定合同期限,将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的范畴中特规定如下。
1、合同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岗位级别约定期限。中层以下岗位期限三年期,试用期三个月;高层岗位期限五年期,试用期三个月。入职《劳动合同》起始日期为报到日,到期日为期限到期的当月末三十日(二月为二十八日)。
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到期由人力资源部提前一个月对劳动合同到期人员进行统计,下发《劳动合同到期人员一览表》用人部门,评估到期员工合同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3、合同续签。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公司用人状况,结合员工的意愿确定续签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印制《劳动合同续订书》发至用人部门与员工当面会签。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签订的合同,到期续签分三个档期。元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间入职,合同到期日五月三十一日;六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间入职,合同到期日为八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合同到期日为十二月三十一日。
4、合同终止。合同到期用人部门不同意续签的由用人部门填制《人员异动申请表》经相关流程核准,到期办理离职手续,合同终止;员工本人不同意续签,本人提前一个月填制《员工离职、移交申请表》到期办理离职手续,合同终止。
5、合同存档:入职合同由人力资源开发部负责签订,入职手续办妥后随相关资料移交管理部归档;续签合同由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完成后归档。
6、本规定自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执行。由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入职合同年限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可以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在通常情况下,入职合同的年限主要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期限等等。小编提醒大家,在签订入职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和要求,本着协商一致和平等的原则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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