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依法治国的的社会主义大环境下,很多企业也都慢慢有了健全的用人机制,但是还是存在很多非法用工的情况,这是一种存在的并不合法的用工关系,那么我们如何区别什么是非法用工,它都有哪些标准呢?我们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下面介绍一下非法用工认定标准的知识。
依据我国现有的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并没有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或者没有在我国有关单位依法登记备案的,如工商,税务等部门。或者企业营业执照由于种种原因被吊销的,还有撤销登记的情况,有这些情况的单位用工都属于非法用工的范畴。在所有的证照齐全,合法经营的企业,如果雇佣未成年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童工的,也属于非法用工。
那么我们如何界定是否非法用工,还可以看有人单位是否存在的一些特点:那就是用人单位没有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者也没有依法进行备案登记的,再或者北吊销后没有再进行办理的,这种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企业,那么用工自认也是不合法的。还有就是用人单位做的是非法的经营项目,比如生产假冒伪劣的企业等。也是非法用工。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存在的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本身并不存在用工的资格,但是实质上又存在用工事实,并且实质上已经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存在,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认定,这个用人单位存在非法用工的情况。即便是用人单位存在非法用工,那么用人单位仍然需要对企业员工负用工责任,也就是说有人单位在有员工因为工作,导致工伤或者死亡的时候,此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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