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春节工资怎么发放?
春节工资按照正常的待遇发放,涉及到加班的按照加班工资待遇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
二、法定节假日有哪些
1、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制度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经济社会的多个方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法定节假日: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对于春节加班的行为,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不同的加班时间所认定的工资待遇和标准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协商来进行处理,可以提出仲裁裁决或者起诉进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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