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目前,国家规定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1.75天和176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应按此进行折算。
二、法定节假日的范围是什么?
1、元旦:1月1日放假,共1天。
2、春节:1月24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10天。1月19日(星期日)上班。
3、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4、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5、端午节:6月25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6、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三、劳动者加班的类型
(一)工作日加班。
(二)双休及法定假期加班。
(三)机关事业单位的加班。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如果没有休息的,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为了生产要求劳动者加班的事情是十分常见的,当然法律也是允许的,但前提是支付加班费,而且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得三倍工资,此时也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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