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安排加班也是需要考虑劳动者的休息权利的基础上安排,否则会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如果单位没考虑劳动者的休息权而安排怎么办,此时职工能拒绝加班吗?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职工可以拒绝加班吗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但部分企业总是用订单多任务重为由,要求劳动者,即使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了相应的,既加大了劳动者的劳动强度,也不利于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在一般情况下,加班是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的,但是法律也规定以下四种情况的加班是必须的,不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它紧急生产任务。
二、怎么计算职工加班加点的工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及安排加班的情形看看是否可以拒绝加班,如果之后加班了但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关于“职工能拒绝加班吗”的问题,律图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驻马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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