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政府允许的情况下复工肺炎疫情期间算加班吗?
在政府允许的情况下复工肺炎疫情期间正常上班的不算加班,除非企业延长了工作时间。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因生产特点而不能实行上述工时制度的企业,经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该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则应该另外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二、疫情期间和防疫相关的工种公司可以强行安排加班吗?
可以,单位可以强制加班的情形有: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应该说2月9号之前企业就复工的,对于职工来讲可以跟公司要加班费。可是,国家并没有规定肺炎期间全国所有的企业全部不允许复工,上海、北京等这些地方企业都已经陆续的复工了,职工除了做好疫情防控之外,还是要以平常心对待自己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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