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外国人劳动仲裁管辖有什么规定?

仲裁中,劳动仲裁是最常见的,大家都知道中国公民在进行劳动仲裁时,只要确定了管辖地和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就可以了。但是,当外国人到中国来工作,发生了劳动争议需要仲裁时应该根据什么规定来进行仲裁呢?下面小编来为大家介绍外国人劳动仲裁管辖的规定。

一、外国人劳动仲裁管辖的相关规定

一是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的任何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二是规定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出现围绕同一争议双方当事人互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两个争议案件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是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这是明确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地域管辖。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因而其地域管辖也不按行政区划划分,而是按照设立时划分的管辖区域,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管辖地域可能与行政区划重合,也可能不重合。

对直辖市、设区的市与其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之间的级别管辖,本法没有直接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决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时,应当明确级别管辖。

相关知识:

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的包括: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综上所述,外国人在中国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仲裁,在外国人劳动仲裁管辖上同样适用中国的劳动仲裁法的相关规定,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外国人所在用人单位的仲裁委员会来管辖,并且优先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来管辖。

延伸阅读: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情形?不予受理的情形?

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范文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词条  管辖  管辖词条  外国人  外国人词条  规定  规定词条  什么  什么词条  
劳动仲裁

 未报销款属于劳动仲裁吗

未报销款不属于劳动仲裁。因报销款产生的纠纷并不属于劳动纠纷,而是属于财产关系产生的民事纠纷,不是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司法实践中,因报销款提起劳动仲裁被仲裁机构驳...(展开)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中可以反诉吗

可以。如果当事人反诉的是劳动仲裁时没有提供的请求,需要重新先走劳动仲裁程序,不涉及刑事附带民事,只是纯民事案件,不服劳动仲裁起诉到法院。如果认为公司打人构成刑事...(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