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自己被迫辞职的最有利的证据就是个人的辞职信中事实与理由的阐述。被迫辞职一般是指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形下逼迫劳动者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辞职的情形,比如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超时加班、不按规定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个人可以在辞职信中说明或者要求其他劳动者予以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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