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提出申请——登记——立案受理(不予受理)——庭前调解——开庭审理——裁决——执行——撤销裁决和起诉
办理条件: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办理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
1.仲裁申请书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一式三份,其中两份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份申请人自存(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应填写一式四份,其中三份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份申请人自存)。
2.仲裁申请书应当填写明确的被申请人,属于接件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和管辖范围。
3.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当事人基本材料。
1.申请人应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申请人申请仲裁时需提交的基本身份证明,如身份证、驾驶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各一份)。
2.申请人所诉的被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供该被申请人的公司基本信息(该信息可从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查询,也可到渝北区工商分局办公点查询。地址:渝北区龙平街9号电话:67489888、67489808、67489922)。
3.申请人应当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准确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三)其他材料。
1.能够体现属于接件仲裁委管辖范围的基本材料。
2.能够体现当事人与本案具有利害关系的基本材料。
3.与申请人请求事项具有关联性的其他材料。如:工伤待遇争议应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及其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综上所述,不管是在重庆还是其他城市,这个劳动者要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多数都是差不多的,不过具体还是要看这个劳动仲裁是否在这个受理范围之内以及这个当事人能否提供证明与被诉人存在这个劳动关系,还要注意它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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