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基数是以参保人上年的工资总额为基础,根据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衡量确定的,参保人上年的工资总额在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按参保人上年的工资总额确定缴费基数。
养老金计算=当时的社会平均月工资*缴费年限*1%+全部缴费/120(具体规定地区不同,各地区有相应的规定)。
比如个人每月平均工资4000元,全市平均工资为2600元,则养老保险基数就是4000元,个人交8%即320元。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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