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职了住房基金怎么取出来
1、去索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及相关手续是在原单位具体管理劳资的人力资源部门,包括一式三份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和一式四份提取单,在这两个相关证明上盖上单位的章。盖完之后记得再去找劳资部门的领导帮你办理减员。
2、携带离职证明复印件一份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交存根,到社会保障局办理养老保险金转移单。前提是必须已经办完减员后把这两件东西交上就可以了。把养老保险转移证明开出来之后去复印一份。
3、去住房公积金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需要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离职证明、养老保险金转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将这四样交上去之后,审批表和提取单上找工作人员盖住房公积金的章,盖完章之后就可以离开了。
4、把之前的审批表和提取单交到银行,然后填一下资金转入的账户信息,后期就会直接把钱打到你的账户上了,这个时候就是全部手续流程全部办完。
购买、建造、翻建及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本人离休、退休的;本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本人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一次性提取);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本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本人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是发生了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因自然灾害或是其他突发事件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通常情况下,职工离职后,在本地再次就业的,原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然后由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或本人前往归集业务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手续。
离职后没有再次就业的,一般可按以下两种办法处理:
第1,转入集中封存户集中管理,手续与职工本地再就业办理方法基本相同;
第2,对于符合“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条件的,可办理销户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对住房公积金也就是人们说的住房基金的提取,首先需要满足规定的提取条件,而在劳动者辞职的情况下,其实不是都可以去提取公积金的。一般对于那种并非当地户口的劳动者,在辞职了之后,可以办理销户提取。若是本地户口的劳动者,辞职之后一般不能直接提取公积金,除非是存在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况。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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