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者进行工作的时候,一般都会有可能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伤害,这时就要进行工伤认定获得赔偿了。而在劳动者中,警察是最有可能受到伤害的,但是警察是国家公职人员,他们进行工伤鉴定与普通职员有差别吗。本文就整理了警察工伤认定申请的一些相关内容。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二、人民警察怎样申请工伤,在哪里申请,警察申请工伤有别于普通公务员吗
根据公安部、民政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的规定,人民警察在从事训练、执勤等任务或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责任或无法抗拒的意外事故致残,以及在维护社会治安,抢救、保护人民生命、国家和集体财产及其他公民的合法财产中致残的,属于因公致残。伤残人民警察从评残批准之日起计发伤残保健金,并享受有关公(工)伤和抚恤待遇。你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致残经过和残情等情况;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后写出证明材料连同本人伤残档案材料(包括原始证明、病历和现场证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着制式服装)等一并报送县级以上民政机关审查。
这就是警察工伤认定申请的一些相关内容了。警察在国家打击犯罪的过程中,是有可能受到身体伤害的,所以对于警察的工伤赔偿一定要完善。同时,公民在生活中,更要做到尊敬警察,因为警察正是冒着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进行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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