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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辞职后工伤认定是否可以

其实国家制定的许多关于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很多情况下都和员工本人的切身利益是紧密相连的。有部分的员工就是因为不懂得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所以才致使自己在公司遇到了不公平待遇的时候,本人甚至都不清楚。就比如说有些员工在受伤以后,出于治疗的原因,首先就和公司单方面提出了离职。事后才开始考虑在我国辞职后工伤认定是否可以?

一、在我国辞职后工伤认定是否可以?

只要没有超出1年的申请时限,个人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已超过一年的最长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那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你的认定申请,你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辞职后工伤认定也是完全可以的。因为国家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有效期是一年之内,不管员工是否离职,在这一年之内都可以依法申请进行工伤认定。问题是本身自己不辞职也并不影响工伤认定的相关事宜,而且还可以享受停职留薪的待遇。只能说辞职以后再进行工伤认定,对本人还是有所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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