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不是所有的在工作中受伤都能申请工伤认定,它必须要符合认定的对象才行。那么,工伤认定的对象究竟包括哪些呢?只有是工伤人认定的对象,认定部门才会去认定,那在认定部门认定的过程中,对于职工自杀的情况能否将之认定为工伤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工伤认定的对象包括哪些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以及劳动保障部第17号令《工伤认定办法》(2003年9月发布)的规定,工伤认定的对象一般包括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
(1)存在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事实;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3)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这里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以及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2、关于工伤认定的对象应把握以下几点:
(1)《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
(2)《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其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
(3)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消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这些职工和童工不需申请工伤认定,直接由单位给予一次性赔偿,单位拒不给付赔偿的,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予以处理。
二、职工自杀的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有“自残或者自杀的”行为,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不论该行为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
1、应当认定为工伤:
(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综上,是关于“工伤认定的对象包括哪些”以及“职工自杀的能否认定为工伤”的法律内容,希望对解决您的工伤认定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事实上,我国法律对属于工伤的情况都作了相应的列举。所以,当您的情况确实属于法定工伤的范围,但单位却不认可、不赔偿时,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有关劳动方面的专家律师,让专业的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帮您争取您应获得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