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受的工伤,除了要去走申请工伤相关程序,听说还要做什么面检?面检又是什么,有人会有这个疑问;工伤鉴定面检真的有必要做吗,还会有人这么想。这些疑虑,都是工伤问题中常见的,还有关于工伤鉴定面检怎么做这个问题,小编会一一来帮大家解答的,到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那么,小编的整理如下:
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工伤这个话题,总会有许多大家想问的问题,有些问题是有法律规定的,有些需要看情况而定,不管怎么说,这篇文章存在的价值就是希望能对大家心中疑惑进行解答,希望在浏览后大家得到想要的答案。那么关于工伤鉴定面检怎么做这个问题就到这里结束了,还是有没解决到的问题可以在我们网页上进行咨询。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