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的一些工厂,少不了电焊工这个工种。他们在从事工作的时候,有时候会被电弧焊弄伤眼睛。为了拿到赔偿款,受伤的工人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鉴定。相关部门也会按照相关的标准出具工伤鉴定书。那么,山东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山东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2、二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
3、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
(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4、四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
5、五级
(1)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2~0. 25;
6、六级
7、七级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8、八级
(1)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9、九级
(1)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10、十级
(3)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二、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1、用人单位应当在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30日之内提出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携带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起的1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并发出通知书。
3、对于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完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但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综上所述,按照山东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眼睛受伤,经过工伤鉴定,可以分为十个级别,其中数一级工伤最为严重。工人拿到工伤鉴定书后,可以向凭此向单位申请赔偿款。单位根据工伤等级,确定赔偿款金额,像伤残补助金的话,则是按照工人的月工资作为基数确定的。
延伸阅读:
哪些情况下应中止工伤认定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处理?
应该去哪儿申请工伤认定,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