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按理来说,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工伤认定或者是工伤鉴定都应该是用人单位为员工进行申请的。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可能用人单位都不会配合员工受伤维权的相关事宜,所以说员工自己去准备相关材料的话可能遇到的困难就比较多一点了。如果用人单位肯积极配合的话是最好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单位提交工伤鉴定被鉴定人还需要做什么?
工伤职工,做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单位和职工一起去做鉴定,也可以职工本人和近亲属一起去做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核对鉴定结论
看鉴定的结论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二)估算赔偿数额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三)处理赔偿事宜
1、用人单位服从工伤认定
劳动者可以进行两级鉴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社保基金支付部分按行政支付出现要求支付,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遭受拒绝,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不服仲裁结果,15日内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不服裁决,30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法院撤销裁决,劳动者在15日内提起诉讼。之后经过一审、二审后获得工伤赔偿。
2、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
劳动者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得到撤销工伤认定或得到相关赔偿。
如果说单位已经积极的为员工提交了工伤鉴定的相关材料以后,作为被鉴定人来说接下来就是要在伤情稳定以后,配合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等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及时的向用人单位对自己索赔的事宜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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