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伤残鉴定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鉴定程序,其结果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能够获得多少工伤赔偿。那在实践中工伤职工该怎么进行工伤事故伤残鉴定呢?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介绍。
一、临床法医鉴定项目:
1.损伤程度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
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10.保险调查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
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
3、必要时,拟定函件(附《职工伤残鉴定表》)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宜。处理结果报处长。
5、其他有关事项本程序中未明确的,按人事工作相关程序办理。
许多人将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混淆,其实工伤鉴定是在工伤认定之后的一个程序。职工受伤后是先进行工伤认定的,如果认定的结果是不属于工伤范围,则也就不存在进行工伤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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