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的保障下,工人在工作过程中负工伤,可以请求用人单位赔偿治疗费与因伤耽误而造成的误工费。但是在这之前,是需要取得工伤鉴定报告作为评判的依据,可很多朋友对工伤鉴定并不了解。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工伤鉴定是要病历原件还是复印件呢?这些都是大家所疑惑的,接下来就由律图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最好提供原件,但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也可以作为材料。病历原件是在医疗机构保存,提交医疗机构复印件并加盖了印章的病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工伤鉴定所需其他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或《工伤认定简易处理表》(一式四份);
4.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次门诊病历、出院病历、疾病诊断书(申请工伤认定时受伤害职工尚未出院的情况下提供)、首次X线、CT、MRI报告单等。其中脊柱(颈椎、胸椎、腰椎)损伤者,需提供受伤害后一周内的磁共振报告单;
5.书面旁证材料(证人证言)原件两份(两个证人各一份),附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机动车交通事故需提供:
(2)上下班路线图;
(3)居住地证明(居住地所在的社区、街道、公安部门出具均可)
8.突发疾病死亡事故,需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记录和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要提供公安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需要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旧伤复发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医院不给提供病历原件,或是病历原件已经丢失,可以在复印件上加盖医院的鲜章以及专用证明章,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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