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可能不太知道关于工伤鉴定的相关说法,尤其是对于工伤鉴定应该怎么去做,那么工伤鉴定容易吗是伤好了之后去鉴定吗?根据相关的规定来看,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鉴定。具体的我们往下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申请工伤认定
(一)申请人及申请时效
1、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个人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述规定的时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领取并按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申报工伤证据清单,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劳动、人事关系的有效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要复印);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病历资料复印件(如:初诊病历及其封面、出院记录、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等复印件),或职业病鉴定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提交单位作息时间表、用人单位至居住地上下班路线图,以及公安机关等法定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有效证明。
(2)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派工单、出差单等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其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交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还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文书;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工作时间表、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4)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工作职责或职务证明,以及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等。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需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记录、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7)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以及协议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8)属派遣和借调人员,提交双方用人单位的协议书、实际用人单位对事故的调查材料,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 (9)代理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代理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有效证明。 (10)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能够证明情况的材料。
(三)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提交的复印件、证明材料等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复印件需另带原件以供核对。
2、职工无劳动、聘用合同和其他事实劳动、人事关系有效证明的,应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科)申请劳动关系仲裁。
(四)工伤认定办理时限
申请人按要求提供全部材料,受理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材料和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在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在20日内将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相信通过本篇内容的理解,小编认为,一些读者在工伤鉴定方面的问题都能够知道了,特别多了,所以工伤鉴定不一定是伤好了之后再去鉴定,可以在这期间就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