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的社会保险是单位进行报销的,而有的人的社会保险是需要个人缴纳一部分,社会保险中有一部分是可以进行工伤的报销的,那么,社保工伤鉴定后报销流程是什么?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社保工伤鉴定后报销流程是什么?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报销流程:
二、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
(二) 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三) 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四) 工伤待遇审批表。
(五) 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六) 工伤职工如需要评残,需到医保处填写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报表。
三、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
为了保障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恢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的相关内容,从上文中我们了解到,工伤后保险条例是在什么条件是才可以适用,还有就是一些需要准备的材料,什么是原件什么是需要个人签字的,我们已经详细的说明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本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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