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工作感染血吸虫病可享受工伤待遇吗?
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主要是:
(1)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即“三工原则”。
(2)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如果是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况,很难确定职工已死亡还是暂时失去联系,本着尽量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精神,这种情况也应认定为工伤。
(3)患职业病。职工经诊断或鉴定确患职业病,并经过工伤认定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认定流程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
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三、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1、工伤事故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受伤部位、事发经过、事故原因,调查人员。
2、《工伤认定申请表》,在封面贴相片。
3、受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单位注明已与原件核对一致。
4、劳动合同文书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5、送医院抢救的首诊病历原件及医院诊断证明书;死亡原因证明。
6、受伤时在场工友的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单位注明已与原件核对一致。
7、死亡证和火化证明或火葬收费发票和户口注销复印件、殓葬证 。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
综上所述,如果确认血吸虫病和工作有关,享受工伤待遇自然是合情合理的,但并不见得只要感染血吸虫病的就都是因为工作,意思就是,感染血吸虫病的这种情况还是有必要申请工伤认定的,假如认定的结果是其他因素导致得病的,员工就不能享受到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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