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工伤保险待遇救济渠道具体有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救济渠道具体有哪些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可见,就有关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对于问题的解决方法才是关键,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没有实际的解决途径,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缺乏现实意义,因此对于工伤的受害者来说,对于有关的方法的了解,是解决问题的重要环节,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经常遗忘有关的问题 。

延伸阅读:

工伤死亡赔偿单位要支付多少钱?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词条  救济  救济词条  待遇  待遇词条  渠道  渠道词条  具体  具体词条  
工伤赔偿标准

 什么是供养亲属抚恤金

当劳动者因工伤死亡或者丧失主要的劳动能力,而无力供养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时,这些无生活来源、五劳动能力的人该怎么办。我国有供养亲属抚恤金...(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