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不是必须的,当事人有诉权,可以自己进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二、民事诉讼开庭被告需要准备什么?
(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二)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三)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四)被告举证;
(五)法庭辩论;
(六)最后陈述。
律师代理民事案件,参与民事诉讼活动,进行调查取证,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事实材料和意见,可以使审判人员得到更全面的案件信息,从而为审判人员正确地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提高办案质量,提供有力的帮助。律师还可以向委托人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协助人民法院做好调解工作,有利于民事案件得到准确、及时的解决。
律师不仅要具备拥有多种法律的相关信息,而且还要具有从不同法律角度进行思考问题的能力。正是通过这种能力,律师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能够把眼前的具体案件与相应的实体法、程序法规范、恰当的联系起来,进行有理有据的阐述与辩驳,这将有利于法官作出准确的判决,对宣传法制建设也起到很好的作用。
律师与检察官、法官同为法律职业者,同样掌握运用法律分析案件的技能,对法庭的舞弊行为或裁判不公,能充分用法律程序予以解决,从而促进法律的公正实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一起被称为“民主审判的两根柱石”。
对于诉讼活动当中的原被告双方来讲,不会因为没有请律师其合法权益就受到歧视,但是经济条件允许的话,我们建议当事人邀请律师,因为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完善相关的证据链条,在质证环节,律师起到的作用也很重要。
延伸阅读:
原告律师开庭前的准备什么材料
刑事案件能否拒绝律师辩护?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要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