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环境侵权责任诉讼规定是什么?
普通环境侵权诉讼发生后,侵权人是需要为此而承担一定的赔偿损失,停止侵权等责任。环境污染责任是指污染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者不作为方式,污染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依法不问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1、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环境污染行为:
(1)作为和不作为;
2、须有客观损害事实:
(1)《环境保护法》规定为“造成他人损害”
(2)造成损害”。
3、须有因果关系:
(1)实行推定因果关系规则;
(2)只要证明企业已经排放了可能危及人身健康的有害物质,而公众的人身健康在排污后受到或者正在受到危害,就可以推定这种危害是由该排污行为所致。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
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2、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
(1)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2)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1、《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环境污染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
(1)排除危害;
(2)赔偿损失。
2、承担侵权责任: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6)赔偿损失;
(7)赔礼道歉;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
(2)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免损害。
2、被侵权人过错;
3、其他免责条件。
1、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
2、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1、转基因农产品污染侵权行为;
2、水污染侵权行为;
3、大气污染侵权行为;
4、固体废弃物污染侵权行为;
5、海洋污染侵权行为;
6、能量污染侵权行为;
7、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侵权行为;
8、环境噪音污染侵权行为;
9、生态损害责任。
在当代的社会,环境污染问题是各个地方政府都非常关注的重点性问题。主要还是因为环境问题会影响到整个人类生存性的问题,一旦关于环境污染问题发生侵权行为,还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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