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对于我们每个人的生产和生活都是十分重要的吗,一旦我们生活的环境被污染,那么我们的生活就会受到影响,而且还有影响身体的健康,影响程度比较深,因此一旦发现有污染环境的情况发生,我们一样要积极维权,因为环境污染诉讼案件是有诉讼时效的,我们只有及时积极维权,才会惩治环境污染者才能维护环境。
一、环境污染诉讼案件诉讼时效
1、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二、民事环境污染诉讼案件的类型
1、停止侵害之诉停止侵害之诉是指要求正在进行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人停止其行为的民事诉讼。这是一种积极的诉讼,有利于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进一步扩大,增加受害人的损害。停止侵害之诉在环境民事诉讼中比较常见。
2、排除妨碍之诉排除妨碍之诉是指由财产权或环境权受到他人利用环境资源活动的不利影响的当事人提起的,向人民法院要求排除他人的不利影响的民事诉讼。
3、消除危险之诉消除危险之诉是指当事人的环境民事权益受到现实的危险而向人民法院请求消除这种危险的民事诉讼。消除危险之诉中环境侵害行为尚未现实发生,因此,该诉可以有效地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发生。与停止侵害之诉相同,消除危险之诉也是一种积极的诉讼。
4、恢复原状之诉恢复环境原状之诉是指环境侵权行为已造成了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在被污染的环境或破坏的生态能够恢复的前提下,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要求加害人恢复环境原状的民事诉讼。恢复原状之诉在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同时也是一种积极的诉讼。
5、损害赔偿之诉损害赔偿之诉是指在环境侵权行为对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要求加害人予以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赔偿之诉是一种消极的诉讼,同时也是环境民事诉讼中出现的最为频繁的诉讼。
按照我国的环境污染保护法的规定,我国的环境污染诉讼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污染侵害之日开始算起的三年时间,在诉讼时一定要把握好时间,在环境污染诉讼案件的诉讼时效内,到法院进行诉讼,如果是民事诉讼,可以在诉讼前先想好自己的诉讼类型,如果对于民事环境诉讼不是很懂的,可以聘请律师帮忙维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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